方言(dialect)是语言的变体,根据性质,方言可分地域方言和社会方言,地域方言是语言因地域方面的差别而形成的变体,是全方言民语言的不同地域上的分支,是语言发展不平衡性而在地域上的反映。社会方言是同一地域的社会成员因为在职业、阶层、年龄、性别、文化教养等方面的社会差异而形成不同的社会变体。
缺少适当的书面语,语言未达到准确描述的程度;语言使用者没有属于自己的国家; 同一民族(或国家)拥有多个语言系统。以下对语言学者几种比较常用的“方言与语言比较”的判别方式进行讨论,并进一步指出这些判准在实际应用上的困难。在一些情况之下,对于语言和方言的界定,已不仅是语言学层面上的问题了。
第一,都是语言分化的结果,是语言发展不平衡性的体现。
第二,都没有全民性特点,社会方言通行于某个阶层,地域方言通行于某个地域,当然,就地域而言,地域方言在一定的范围内是有一定的全民性的。
第三,都要使用全民语言的材料构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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